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暂行)
2024/5/27 15:42:29
(2024年4月30驻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团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特制定《中国青少年研究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旨在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贯彻落实到位。本《细则》结合研究会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重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差出访、改进新闻报道、规范公务接待、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各部门及全体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出明确规范与要求。
一、改进调查研究
(一)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团中央关于青少年与青少年工作的重大部署与主责主业,结合研究会的重点研究项目,深入基层、深入青少年进行调查研究,了解青少年所需所想,发现真问题,研究真问题,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
(二)遵守调研规范。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蜻蜓点水、浮光掠影、搞形式主义。调查研究要有针对性,要勇于到情况复杂、矛盾集中、困难较多的基层了解青少年成长的困惑与问题。
(三)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调研过程中要减少接待与陪同,轻车简行。调查研究要遵守党的纪律,调研期间工作日午间不饮酒、不参加宴请、不搞宴请,不违规公款吃喝,不接受各类纪念品或者土特产,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住宿费、交通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二、精简会议活动
(四)切实精简会议活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遵守审批程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要精心设置议题,合理安排时间,提高会议活动质量,提升会议活动效率,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五)严明会议纪律。要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会议经费,严禁变相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会议期间安排违规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能够在研究会代管单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举行的会议,原则上不租用外部场所。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参会要事先说明情况,规范请假。
(六)严禁参加商业性会议活动。研究会驻会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参加剪彩、奠基活动和各类商业性的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等,不得在各类商业活动中挂名任职。
(七)严格会议审批。各种会议活动,严格按照《中国青少年研究会活动管理制度》规定审批。
三、精简文件简报
(八)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及上级机关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发文。研究会规章制度已明确办法的、无实际工作部署的、能通过电话通知或内部工作群发布的,一律不发文。
(九)严格报文程序。要严格按照上级机关规定的程序报文并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批把关,提高文件、调研报告的报送效率和质量。
(十)积极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传输和网上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数量,降低办公成本。
四、规范出差出访
(十一)严格执行驻会领导离京请示报告制度。研究会会长离京报团中央第一书记审批,其他驻会领导离京报分管书记审批,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京由研究会秘书长审批,其他职工离京需报部门负责人及秘书长审批。
(十二)严格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按照团中央的外事要求和对外交流合作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年度出访计划。出访后要及时完成出访报告,做到出访有收获、有成果。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出访情况。出访礼品不得超标,外方所赠送礼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改进新闻报道
(十三)遵守宣传纪律。新闻宣传要强化“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研究会的刊物、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道渠道要严格把关。职工个人开设的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应自觉遵守规范、服从管理。
(十四)扩大成果影响。研究会鼓励大力宣传课题研究成果,成果宣传要遵守政治纪律、符合国家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服务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
六、规范公务接待
(十五)公务接待的程序与标准要合规。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确需安排工作餐的,要严格控制陪餐标准,严禁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十六)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活动要勤俭节约,尤其是公务用车、办公用品配备等要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超标配备,不搞铺张浪费。
公务接待中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会所活动;研究会职工参加外单位组织的公务接待活动,不得参加与公务无关的旅游、娱乐、参观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七、加强督促检查
(十七)切实狠抓落实。驻会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党员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执行本细则,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带动全体职工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全体职工要立足本职岗位,严格执行本细则。
(十八)定期督促检查。研究会党支部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处理,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研究会党支部负责每年对上述细则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对履行责任失职失责者,要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法规实施问责。
(十九)本细则即日起正式印发施行,由研究会驻会会长会议负责解释。



